【本科生】关于申报2018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01-17浏览次数:1390

    根据学校《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国家、省、学校、学院四级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申报的通知》安排,校团委将组织开展2018年浙江大学第十三期“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业训练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目标
    通过实施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促进高等学校转变教育思想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强化创新创业能力训练,增强高校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在创新基础上的创业能力,培养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需要的高水平创新人才。

    二、计划内容
    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与创业实践项目三类。其中,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开展的原创性创业行动,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三、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人为全日制在校本科生(2017级及毕业班学生除外)。

    2.项目采用学生自主申报和指导教师推荐申报相结合的方式,可跨学科、跨专业、跨年级、跨学院(系)组合;每个团队人数一般不超过6人,要求分工明确,有机协作;指导教师应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同一指导老师建议指导不超过2个项目;同一个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3.创业训练项目实施年限原则上为1年,项目完成时间必须在项目申报人毕业离校前。

    四、经费资助
    创业训练项目本期立项数为10项左右,每项资助经费额度为1万元,根据项目进展与检查情况,项目经费将分二期拔付到位。

    五、项目申报流程及执行时间
    本期立项申报在《浙江大学本科生科研训练与学科竞赛管理系统》(http://ugrs.zju.edu.cn/kyxl)完成。立项申报、中期检查、结题验收,以及所有过程管理都纳入科研训练管理系统。

    1.选题与组队时间: 1月15日-2月25日,各申报团队需完成创业项目构思、团队组建、指导老师联系和交流等。有意申报2018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业训练项目的同学请加入建工学院2018国家创新训练计划申报群(群号:694403499),本群会发布相关通知,同时也便于同学们在群中寻找队友进行交流。请有意向的同学尽早填写以下链接https://jinshuju.net/f/7hsurs,便于学院了解情况,为组队提供便利。

    2.学院申报时间: 3月4日前各团队在完成项目申报书及创业计划书的撰写,并将其发送至建工学院科技创新指导中心邮箱tic_zju@163.com, 邮件名称格式为“项目名称+负责人姓名”,学院将对各立项团队的项目申报书及创业计划书进行审核,并给出修改意见。

    3.学校申报时间:各申报团队申报材料经学院审核完毕后,项目负责人需在3月20日前进入浙江大学本科生科研训练和学科竞赛管理系统网站进行申报,提交成功后用A4纸打印项目申报书并装订,一式3份,经导师和项目负责人签字后,连同创业计划书于3月20日前交至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安中大楼A座345),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请注意申报书的格式,该材料将作为立项初审资料。

    4.项目选拔与评审时间:
   (1)项目评审:4月上旬,校团委进行资格审核,并组织专家评审,评审要求学生制作PPT参加答辩,按成绩排名情况拟定本次入围项目。答辩要求另行通知。
   (2)项目公布:四月下旬学校公布立项结果并报教育部备案,项目一旦立项,负责人不得随意变更。

    六、相关政策
    参照《浙江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浙大本发〔2018〕5号文件)、《浙江大学本科生第二、三、四课堂学分管理办法(试行)》(浙大发本〔2017〕61号文件)执行。
    如发现入选者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撤消其入选资格,追回资助经费,取消其今后本计划的申请资格,并按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校纪校规处理。
    重点摘录:
 《浙江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浙大本发〔2018〕5号文件)
1.     学校鼓励项目研究成果转化,如发表论文、申请专利、申请技术成果鉴定、研制产品、推广软件等。对特别优秀且取得重大成果的项目成员,经考核,可获得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
2.     项目团队可获相应等级经费支持。
3.     指导老师可获得教学津贴,并为优秀的指导教师给予一定的奖励。
4.     项目可申请替代与专业教学相近的实验或实践课程,获得相应学分,或在项目研究基础上转化为毕业论文(设计)课题,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 
《浙江大学本科生第二、三、四 课堂学分管理办法(试行)》
1.     本科生完成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可获第二课堂活动相应记点数。 
未尽事宜,请联系院学生科技创新指导中心,联系人:谢磊,电话:18757578499,李科呈,电话15700080129。



建工学院学工办、团委
建工学院学生科创中心
2018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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